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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高管陶玉春被控4宗罪涉案金额超3亿
http://www.CRNTT.com   2016-09-16 15:48:48


  中评社北京9月16日电/9月12日下午,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案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陶玉春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并真诚悔过,承诺退还全部涉案赃款。

  检察日报报道,记者了解到,陶玉春曾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后成为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9月开始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陶玉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经该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陶玉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报请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1年,陶玉春先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吞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贿赂,为亲友公司非法牟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2004年,陶玉春为逃避监管,继续掌控国有全资持股的青岛石油实业公司(下称青岛实业),指示下属注册两家新公司,然后将股权转给新公司,青岛实业三大股东均成“空壳”,仍由陶玉春实际控制管理。2007年,经其同意,青岛实业将持有的临沂中孚公司60%股份中的30%股份无偿转让给临沂中孚公司3名高管进行私分。2008年在青岛实业关闭注销过程中,陶玉春决定将本应上交的价值1661万元的8套房产与孔某、常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私分。

  2001年至2002年,陶玉春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深圳技开公司与王某(另案处理)实际控制的临沂罗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做“干粉”生意,帮助罗通化工公司非法获利1924万多元。王某为感谢关照,将1600万元分两笔汇往陶玉春胞弟控制的账户。此外,得知江苏一家公司可以生产油田器材,陶玉春故意不直接与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而是安排其胞弟控制的5家公司介入,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共计294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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