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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县一把手落马引发的整改
http://www.CRNTT.com   2019-11-13 10:09:14


  中评社北京11月13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10月25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多功能会议厅,室外阴雨绵绵,室内气氛严肃凝重。

  “以身试法,必将付出惨痛代价。我愿做滴血的子规,告诫每位哪怕是有一闪念心怀不轨的人,迷途知返,不可乱为……”这是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原书记梁嘉庚案“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的现场。当天,同样的警示教育大会还在独山县、三都县同步召开,共有500余名黔南州及独山县、三都县“关键少数”接受警示教育。

  罔顾民生、恣意妄为、我行我素

  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梁嘉庚、潘志立分别于2018年5月、2019年7月被省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警示教育大会上,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宣读了相关案情通报。

  短短两年时间,黔南州两名在任县委书记先后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从案情通报来看,两人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罔顾民生、恣意妄为、我行我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的事业,严重破坏了独山、三都乃至黔南的政治生态,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心中无戒,拒不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为所欲为;初心失守,行为背离组织和人民期盼;甘被“围猎”,在享受“抬轿者”营造的优越感中迷失自我;心存侥幸,在“不会有事”的自我安慰中越陷越深……“两人案情所折射出思想根源的相似性,需要深查细照、对照自省,需要黔南州‘关键少数’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真正触及灵魂,防止重蹈覆辙。”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要求。

  刚任县委书记时,两人也曾以当个“好官”为目标: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不收干部一分钱,不拿投资企业一点好处费。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工作逐步取得成绩,思想却开始发生变化,渐渐陷入追名逐利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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