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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http://www.CRNTT.com   2019-02-15 09:24:56


  中评社北京2月15日电/专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陈三坤

  【动新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今年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监察法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怎么干?

  【同期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 陈三坤:一是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既要执纪又要执法,必须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二是要准确把握履职依据。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做到相互贯通、一体贯彻。三是要准确把握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集于一身,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

  纪法贯通,怎么通?

  【同期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 陈三坤:就纪法贯通来说,要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比如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很好实现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

  法法衔接,怎么接?

  【同期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 陈三坤: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予以支撑。因此,要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等等。在这方面,已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特别是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各项要求,保障了法法衔接顺畅有序开展。

  2019年,在法规制度建设上对实现“纪法贯通 法法衔接”有哪些考虑?

  一是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

  【同期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 陈三坤:将党内法规中有关纪律转化为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坚持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相匹配、工作程序相衔接,既把纪律挺在前面,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又突出政务处分的特点。

  二是研究起草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同期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 陈三坤: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执纪审理和执法审理的有机融合;在事实认定、程序环节、法律适用上坚持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实现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三是研究起草监察官法。

  【同期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局员 陈三坤: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的内在需要。监察法规定实行监察官制度,而监察官法则是这一规定的具体化,它将明确监察官的条件、任免、等级设置等内容,为建立忠诚乾净担当的监察官队伍提供法律依据。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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