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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通报8起问责典型案例 
http://www.CRNTT.com   2018-09-04 17:42:09


  中评社北京9月4日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广州市委用好问责利器,严肃查处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问题,为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近日,广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问责典型案例:

  1.有关区和部门落实省“十二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和流溪河流域污染治理不力问题。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广州市有关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不力。2018年1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市水务局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水务局及番禺区水务局、增城区水务局、南沙区环保水务局10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包括4名市管干部被处分,其中时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冯明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市环保局、从化区政府、白云区政府履行职责不到位,部署推动流溪河流域污染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散小乱”企业整治任务。2018年1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市环保局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从化区、白云区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包括2名市管干部在内共7人被处分,其中时任白云区副区长周立东、时任从化区副区长梁锦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白云区白云湖街水环境治理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6月,根据生态环保现场督导调研组发现问题线索,白云湖街对河涌整治工作组织发动不力,未对辖区全域环境进行整治;未压实村社责任,街、村两级河长日常巡查不到位。同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白云湖街共有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河长办主任凡新明和武装部部长、廖家社涌街级河长李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茅经济联社党总支副书记、社长、廖家社涌村级河长刘逸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党工委书记孙志辉、办事处主任孔高翔等6人分别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诫勉处理。

  3.天河区凤凰街整治违法建设不力问题。2014年12月,天河区凤凰街城管执法队发现一栋违法建筑,未按规定立案查处。2017年8月被审计发现并被要求整改后,仍未及时整改,致该建筑于2018年4月建成并装修投入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凤凰街还存在2014年以来辖区新增违法建设突出等问题,有关人员涉嫌不作为。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日前,天河区委研究决定,由天河区纪委对凤凰街道办事处时任副主任朱乐生、街道城管执法队队长陈加高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汶强立案审查,全面展开问责调查,严肃追究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拆除该违法建筑。

  4.白云区食药监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刘参议包庇纵容违法建设问题。刘参议任白云区太和镇党委书记期间,于2008年组织国土、城管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予以整治。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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