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5日电/随着A股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的披露接近收官,去年一度引起关注的部分央企上市公司“天价”招待费,开始出现了急剧的萎缩,而2012年年报中曾经以8.37亿元“招待费”居首的中国铁建(601186.SH),更是直接将“招待费”这一科目取消清零。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企业的“招待费”,一般是指企业为了招待客户、供应商等所支付的费用,最常见的招待费是餐饮费,此外还有赠送礼品、参观旅游等“吃喝玩乐”的项目。
从2012年的数量庞大引发争议,到2013年的锐减甚至消失,央企们的“招待费”到底去哪儿了?
记者日前咨询多家央企上市公司发现,“招待费”被淡化,一方面与企业对年报上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八项规定”出台后实质影响的反映。
弹性“招待费”
记者查阅已经公布2013年年报的上市公司发现,除了中国铁建,2012年分别以7.8亿和3.42亿元“招待费”夺得二、三位的中国交建(601800.SH)和中国电建(601669.SH),在2013年也同样未公布“招待费”数据。
对此,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对记者指出,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主要是指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以及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然而,这些支出可以根据开具发票项目不同,被归入不同的会计细分科目,比如宴请和参观等,可以开具“差旅”发票,那么就可以归入管理费用中的“办公差旅及交通费”,而赠送纪念品也可以归入销售费用中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不过,如果是正规的登记报表,一般会有单独的“招待费”一项,但这一项在上市公司财务披露准则中也并无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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