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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点评检察“案件比”评价指标
http://www.CRNTT.com   2023-02-18 17:33:46


  中评社北京2月18日电/据澎湃新闻报导,在刑事检察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大幅上升。2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发布《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研究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十年,随着司法办案数量快速增长和司法机关专业化需求愈加强烈,司法机关现代化管理意识空前加强。

  2011年,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这项改革转变相对分散的管理模式,对建立现代化检察管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报告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进一步创造性提出“案件比”评价指标,并且围绕这一核心指标构建案件质效评价体系,开展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等,在案件管理、人员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是指,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个“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报告表示,“案件比”指标的创造性提出,在精确控制程序、促进办案效率、优化质量效果、维护当事人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是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

  报告显示,自2019年最高检首次提出“案件比”指标以来,共压减近百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在“案件比”指标的基础上,最高检设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87个,后进一步精简到60个,全部为办案质效指标。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探索中设定,在运行中完善,实现对办案活动的精准评价。

  在评价指标的引导下,各地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报告称,以刑事检察为例,相比2018年,2022年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96%;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大幅上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增强,办案质量提高,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减少,办案时间缩短,犯罪得以及早惩处,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尽快修复,使得人民群众对办案活动的评价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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