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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企业老板的吃请,他来者不拒
http://www.CRNTT.com   2022-05-02 11:04:41


  中评社北京5月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接受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更不应该收受他们的礼金。今天受到组织处理,是我咎由自取。”在接受审理谈话时,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城建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副站长李某懊悔不已。

  这起典型的“吃老板”问题被及时查处,源于去年5月份南京市溧水区纪委监委收到的一封举报信。群众反映:“区城建局质安站李某多次接受某工程企业老板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为反映内容具体、可查性强,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将信访件批转给联系区城建局的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要求抓紧核查、严肃处理。

  “去年以来,你有没有接受过工程企业老板的吃请?”

  “没有,除了工作上的原因以外,私下里我跟他们很少来往,更别提吃请了。”针对调查组的第一次接触性谈话,李某矢口否认。为了弄清事情真相,调查人员随即走访了该企业负责人高某。

  “李某我认识,他是质安站的副站长,也是片区的片组长,我们的施工项目很多都在他的片区内。所以,业务上我们有过一些接触。但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联系,也没有请他吃过饭。”对于调查人员的询问,高某辩解说。

  “虽然两人都不承认,但不代表吃请的事实不存在。如果是因为公司业务请客吃饭,相关费用就会在公司财务报销。”调查组迅速转变思路,调阅企业2020年以来相关报销凭证。过程中,一张去年4月份的单据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于是,调查人员又找到了高某。

  “你们企业的财务报销凭证上,有一张去年4月份你签字同意的报销单,上面清楚的注明‘费用包括宴请区质安站李某等人的餐费和购买的2瓶白酒’。请你解释一下”。看着眼前的报销单,高某只得承认确实请李某吃过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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