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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的制度防范“家族式腐败”
http://www.CRNTT.com   2016-04-30 15:03:32


  中评社北京4月30日电/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继上海先行试点后,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这意味着上海去年开始试行的做法,将在更大范围推广。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通报落马“老虎”违纪事实时常用的提法。公开资料显示,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百余只“老虎”中,很多都有通过亲属受贿或帮助亲属从事经营活动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据统计,2015年2月至12月,中央纪委发布的34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中,有21名领导干部违纪涉及亲属,其中一半以上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直接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不同,一些领导干部台前道貌岸然,看似“清廉”,背后却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和积累的“人脉”,大肆为亲属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这些亲属则借此大发其财。这种利益输送形式,更加隐蔽,危害不可低估。同时,这种“家族式腐败”深为群众诟病,对党的威信和政府公信力造成极大影响。

  党中央决定率先在上海试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正是坚持问题导向的结果。在上海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这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这是对“家族式腐败”的事先防范,是“治未病”的重大举措,是解决“不能腐”的重要步骤,体现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节奏,显示了中央遏制“家族式腐败”的决心。

  制度和规矩已经出台,能否取得预期效果,抓落实是关键。对需规范的领导干部而言,要打牢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基石,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股道,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来当官,从思想上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身体力行切实管好亲属。

  从试行本身来讲,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尤其要严格核查、督查和问责。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对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纠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起来参与监督。久久为功,步步为营。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有序扩大试点、进而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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