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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警用公安系统谋私利,获刑4年
http://www.CRNTT.com   2020-10-05 14:19:45


  中评社北京10月5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丈夫利用妻子的民警身份,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的车辆行动轨迹、航班信息,开展找人、找车、婚外情调查等业务获利,最终两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双双获刑。

  近日,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法院公布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详细案情。宜昌市公安局在2019年9月30日依法逮捕10名犯罪嫌疑人,今年9月23日,该案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其中,被告人潘某群与被告人殷某为夫妻关系,案发前,殷某系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七大队二级警长。

  公诉机关指控,潘某群以商务咨询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站、微信、QQ等途径招揽客户开展找人、找车、婚外情调查等业务。接到客户委托后,殷某根据丈夫潘某群要求,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潘某群。

  潘某群手下两人利用潘某群提供的信息,找到目标对象后采取安装GPS定位设备、蹲守、跟踪、跟拍等手段获得他人实时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户。两名手下与潘某群约定报酬每月底薪4000元,每笔业务再给提成10%。

  而潘某群既单独开展业务,也与本案另一被告人许某进合作,报酬平分。除了通过殷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潘某群、许某进等人也通过购买、跟踪等其他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完成委托业务获取利益。

  根据检方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间,潘某群、殷某、许某进等被告人单独或共同实施犯罪共27起。其中,潘某群参与实施21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31.57万元;殷某参与实施19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29.07万元;许某进参与实施12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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