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以廉情抄报工作为抓手强化同级监督
http://www.CRNTT.com   2024-04-11 13:21:02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制发《廉情抄报》,督促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相关问题。(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评社北京4月11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强调要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李希同志在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聚焦政治责任,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上。同级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同级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实践中,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在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导下,围绕加强同级监督,探索建立和推行纪检监察机关廉情抄报制度,制定出台《武汉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情抄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廉情抄报的功能定位、适用情形、工作流程,通过抄报廉情提醒督促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使同级监督更具体、有抓手、能落实。

  坚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发挥廉情抄报优势特点

  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通过廉情抄报持续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提升效率。

  强规范细化工作要求。围绕“报什么”界定适用情形,依据同级监督有关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将抄报对象明确为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将适用范围细化为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区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需要瞭解掌握情况等情形。围绕“怎么报”规范工作流程,各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拟制的廉情抄报,须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经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后,将廉情抄报分为“情况告知类”和“问题整改类”,以区纪委监委的名义发出。围绕“报后怎么办”建立闭环机制,“情况告知类”抄报相关领导掌握,“问题整改类”抄报时要求附整改情况回告单,由责任单位填写并报经分管区领导审批后反馈区纪委监委,纪委监委承办部门负责跟踪监督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必要时提请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有关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或者进行谈话提醒;抄报情况定期报送上级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作为其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督责任定向传导压力。聚焦“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区本级信访举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题分析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涉及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突出问题”等方面重点内容,点对点抄报同级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其充分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如,武昌区纪委监委将梳理的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全区城建城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会同区政府召开城建城管领域警示教育大会情况,抄报给该区委主要负责人。该区区委书记专门就有关情况进行工作部署,要求城建城管领域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持续强化常态教育、警示和监督,严防“事干成了干部倒了,甚至事没干成干部也倒了”。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