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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省级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
http://www.CRNTT.com   2020-12-02 11:20:45


  中评社北京12月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报道,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设立省级案件审理人才库的通知》,调整充实全省案件审理人才库。这是继去年设立第一批省级案件审理人才库后,该省首次对人才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成员涵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市县两级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审理业务骨干表率示范作用,安徽省于去年11月设立第一批省级案件审理人才库。设立伊始,省纪委监委即牵头并从人才库中抽调部分成员,组成3个评查组分赴8个省辖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多次安排人才库成员参与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案例选编等工作。

  “参与省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后,对案件质量标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开拓了审理视野。”人才库成员、亳州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袁秀荣说。一年多来,省纪委监委抽调人才库成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跟班学习、专题调研等活动10余次,人才库成员表率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在实践基础上,安徽于近日修订印发《审理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人才库成员入库条件、培养使用方式等。《暂行办法》规定,在省纪委监委年度培训审理实务测试中成绩优异的学员可直接入库,对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集中调整一次,平常根据实际情况个别调整补充,确保成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备较高素质。审理人才库成员由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中统一调配使用,参与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相关案件审理。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培训授课、专项调研、制度建设、课题研究等工作,也可抽调人才库成员参与锻炼培养。

  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监委结合人才库成员特点及专长,确定专人对口培养、点对点指导,通过日常沟通、专项培训、研讨交流、课题申报等方式,锻炼提升人才库成员综合素养,努力将人才库打造为加强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了解基层审理情况的窗口、上下联动及交流工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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