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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万罚没款被截留的背后
http://www.CRNTT.com   2019-07-03 12:17:39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研究案情。(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评社北京7月3日电/个人违纪违法和集体违纪交织,截留罚没款194万多元,同时也让众多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拘不拘、应立案未立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近日召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披露了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保护伞”一案。该案涉案民警辅警近百名,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和政治生态。看到曾经的同事沦为阶下囚,全区民警受到强烈震撼和深刻警醒。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涉案民警反侦查能力强,而且抱团对抗。为此,自治区纪委监委由“室”“组”“市”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1+1+1>3”效应巧妙“破网”、精准“打伞”。

  形成“一盘棋”

  “蒋某某嫖娼,派出所决定罚3000元、拘14天。实际上,他在拘留所一天都没待过。”“贺州市八步区公安局有民警拿了保护费,包庇李某桥容留妇女卖淫……”2017年7月,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收到群众举报线索。

  接到举报后,巡视组将问题线索移交贺州市纪委。市纪委以蒋某某应拘未拘问题为突破口,初步查明部分民警收受李某桥财物并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保护,造成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拘未拘。

  “信中提及的李某桥原来也是贺州市的一名民警,2014年因交通肇事被开除,之后,他干起容留妇女卖淫的勾当。该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及市局、分局‘5所3队’,包括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支队、拘留所,以及八步分局城北派出所、建东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河南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贺州市纪委办案人员说。涉案民警拒绝交代问题,有的派出所甚至以“找不到案卷”为由拒不配合,集体抱团对抗调查,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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