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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9-06-09 17:52:25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评社北京6月9日电/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克东县扶贫办原主任赵长祥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问题。根据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克东县2016年应完成新建村级卫生室95个。在当年只建设完工15个卫生室的情况下,赵长祥未经请示汇报,按全部完工上报至省扶贫办。同年底,为提前完成退出贫困村任务,赵长祥指派他人将原有不符合标准的11个卫生室拍下照片作为贫困村脱贫依据,纳入公告退出范围。赵长祥在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上严重失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安达市公安局政治处原主任邓喜军不敢担当、当“老好人”问题。根据绥化市“吃空饷”专项清理部署,2014年4月和2015年2月,安达市公安局先后开展两次自查工作,邓喜军按照时任市公安局局长赵平(另案处理)意见,没有将民警曲某等人“吃空饷”问题上报。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市公安局党委会多次研究对曲某等人“吃空饷”的处理决定。邓喜军碍于情面、怕得罪人、消极应付,回避问题和矛盾,未按会议决定对曲某等人立即停发工资,也未办理辞退或解聘等手续。2014年至2018年,曲某共违规领取工资22万余元。2019年2月,邓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3.嘉荫县朝阳镇副镇长宿焉平、红光乡副主任科员陶建华敷衍推诿、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1月,朝阳镇居民何某因暂时失联被作为“待查”户停发低保金。何某于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多次找到朝阳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宿焉平,要求恢复低保待遇,宿焉平以不在本辖区居住等理由拒绝受理,建议其到居住地办理。2018年6月和7月,何某两次找到红光乡(其居住地)负责民政工作的陶建华,陶建华以不了解何某具体情况等为由拒绝受理。按照有关规定,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可以受理低保申请,宿焉平、陶建华相互推诿、“踢皮球”,致使何某来回奔波、多次往返,近一年时间没有领到低保金。2019年2月,宿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陶建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王国龙不作为问题。王国龙在道里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任职期间,从2005年开始负责办理某企业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从立案到被企业投诉的12年时间,5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额只执行回2万元。特别是从2012年3月该案恢复执行到2016年6月,王国龙消极作为,4年多时间案卷中没有任何工作记录,也没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严重超审限;2016年6月,不落实合议庭合议裁定,没有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2018年12月,王国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塔河县中医院副院长王运动学风漂浮、照搬照抄问题。2018年2月,塔河县中医院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王运动不认真查摆,直接从网上下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把标题和落款修改后作为自己的发言材料使用,查重率达99%。2018年10月,县委巡察组发现王运动抄袭问题后,其再次上报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仍然造假。2018年11月,王运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端午节将至,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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