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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有效性
http://www.CRNTT.com   2019-03-07 09:25:30


图片来源网络
  中评社北京3月7日电/“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这是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去年3月,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委全部完成组建,与纪委实现合署办公,翻开了纪检监察事业的新篇章。各地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如何?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四位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陈辐宽代表:建立监察体系增强监督有效性

  2018年2月3日,山东省、市、县三级监委全部组建挂牌,这也意味着该省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任务倍增。“62.7万和271万。”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辐宽提到的两个数字,分别是改革前后的监察对象数。去年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84万件,分别对4.7万名党员干部、3926名公职人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92人。

  监察对象的增多需要切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为此,该省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力量向监督执纪主业集中,省、市纪委监委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前后台”分设,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监察职能;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功能区延伸。陈辐宽表示,今年还将分类推进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和省属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任正晓代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正晓表示,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转化的治理效能正在逐步显现。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2896件,立案32535件,党纪政务处分39384人,同比分别增长31.9%、14.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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