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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理职能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http://www.CRNTT.com   2023-06-02 15:32:55


  中评社北京6月2日电/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案件审理部门承担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具体职责,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必须深刻认识自身在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中的职责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把握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内涵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事关重大,必须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开展执纪执法监督的专责作用,确保查办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以“政治之审”的根本定位引领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案件审理工作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业务工作,首要思维是政治思维,首要能力是政治能力,首要责任是政治责任。要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努力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深刻领悟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考量和重大政治意义,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更加契合时代发展、实际需要。要立足案件审理部门自身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找准审理工作在深化政治监督中的方位、定位和站位,切实把讲政治要求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各方面。

  以“纪法之审”的基本要求引领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释纪明法用法的重要部门,必须在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方面走在前列。要清醒认识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是案件审理部门的立身之本,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一是一、二是二,不拔高不凑数,不搞“一刀切”,牢牢守住案件质量底线。要清醒认识依规依纪依法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按照“二十四字”要求开展审理工作。要发扬斗争精神,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和涉案财物处置关,准确把握“纪法罪”三类案件证据标准差异性,善于发现、敢于提出案件事实认定和定性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影响案件质量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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