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3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近年来,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高压反腐、形成震慑的同时,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抓好案件为前提,把抓好教育作为重点,紧紧扭住“责任”二字,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一手惩、一手治,实现惩和治同向、同步、同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推进、效应叠加,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使党员干部因敬畏党纪国法而不敢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整治作风问题破局,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抓手拉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序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稳中求进的工作中,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将“严”的主基调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严管的氛围之中、在高强度的持续震慑之下,从不以为然到有感触有思考再到自觉对党纪国法权威性、严肃性、命令性、禁止性、强制性心生敬畏而不敢腐败,这是实现“不敢腐”要采取的方式、要达到的效果,也是必要过程。
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高压态势,去年一年共立案3423件36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8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88人。
针对黄鸿发涉黑性质组织,海南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同步查处为该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连续三任昌江县公安局局长陈小明、王雄进、麦宏章先后落马;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郭祥理,原副县长周开东等一批当地党员领导干部被处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移送检察机关77人,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将“改”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使党员干部因制度的不断完善而不能腐
严格执纪执法体现的是制度的刚性,其效果立竿见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等方针和原则所坚持的目标就是实现各类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发生,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置于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建章立制”之中,使广大党员干部在遵守各种制度中履职尽责,在运用各种制度中谋事干事,最终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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