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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王拥军: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http://www.CRNTT.com   2020-05-25 10:01:03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评社北京5月25日电/监察法实施两年来,制度优势如何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担当作为?两会期间,记者通过5G视频连线,对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进行了采访。

  记者: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从山西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制度优势如何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王拥军:2018年3月,监察法公布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法律保障。两年来,随着实践的深化,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察法的制定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法治保障。山西对标对表监察法,制定出台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细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具体办法,从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等方面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

  按照监察法规定,山西省监察对象约131.5万人,比行政监察对象增加约53万人,解决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问题。监察法颁布后,山西发挥先行试点省份的优势,依法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和乡镇基层、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均纳入监督视野,极大地增强了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性。

  监察法既是实体法、也是程序法,特别是用留置取代“两规”,用政务处分代替行政处分,解决了反腐败斗争中的法治难题。监察法施行以来至今年4月底,山西省共给予10675人政务处分,对166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834人采取了留置措施,依法惩治腐败取得显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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