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呼和浩特26人因防控失职被通报 
http://www.CRNTT.com   2020-02-10 14:57:06


  中评社北京2月10日电/据人民网报道,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消息,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 呼和浩特市11家单位、26人被点名通报。其中,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冯小红被免职。

  一、赛罕区政府、金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针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赛罕区政府落实《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号公告》不力,政治敏锐性不高,对疫情严重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缺失,责任压力传导递减,防控举措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赛罕区纪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金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会议落实会议,对社区管理不严格,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网格化排查要求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采取不及时,管控不力的问题;乌尼尔社区在明知九州通公司厂区内湖北籍人员聚居且流动性大的情况下,却未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未建立外来人员排查台账,数字不清,情况不明,工作责任不落实,失职失责,特别是在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杨某等8人从湖北省重点疫区返呼后,未对重点人员做到有效防控的问题。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研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对赛罕区政府、赛罕区纪委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赛罕区政府副区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领导小组组长云建国,赛罕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卫健委主任王在平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灵旺同志停职检查;给予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乌尼尔社区包联领导唐民艶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樊老虎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办主任、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去刘宏伟金桥开发区管委会乌尼尔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履行防控责任不力,相关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不实,发热病症诊疗不规范的问题。

  2020年2月4日,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就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对发热患者重视不够,防控意识不强,诊疗不规范,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社会影响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要求,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调查。经调查核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林某某在确诊前,曾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