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2日电/“过度向没有还款能力的在校大学生营销信用卡”“强制捆绑、搭售,互联网投保嵌入借贷业务,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到位”……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列出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51条表现形式,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排查,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整改,对机构自查和监管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档立案,严格自查自纠,一次性问责到位。
据了解,此次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乱象的整治工作既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环节,也是银保监会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
记者发现,多项直击消费者“痛点”的乱象在《通知》中被点名。“这些乱象所涉及的银行保险产品不仅人民群众购买频次较高,同时也是12378公益投诉平台受理投诉的多发领域,体现在产品不适当、销售不合规、投诉处理不到位等方面,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这数十条乱象背后反映的金融“微腐败”问题,也将成为此次整治的重点。例如,从业人员“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牟取私利,与第三方的合作中存在利益输送和隐形的金融腐败等。这些乱象单笔涉及金额不大,但发生频次高,损害群众利益的同时,也极易累积金融风险。
“这些‘微腐败’案件,往往会通过消费者投诉的形式反映出来。”银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消保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对消保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背后的疑似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驻会纪检监察组将督促会党委把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整改内容来抓,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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