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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栖干部” 违规兼职取酬被处分
http://www.CRNTT.com   2019-07-06 17:09:40


  中评社北京7月6日电/“我当时有种侥幸心理,认为用别人名字领钱,就能瞒天过海,最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真是悔不当初……”不久前,在重庆市垫江县运管所警示教育会上,该所干部周某对自己兼职取酬的违纪行为作出了深刻检讨。

  “公职人员兼职取酬是要受处分的,以前总是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足,以为自己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合理的报酬。今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该拿的一分也不能拿!”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引以为鉴、对照自省。

  2002年,垫江县运管所干部周某(非公职人员)被委派至该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兼职任站长并负责经营管理工作。2011年底,运管所被确定为参公事业单位,周某也于2012年成为参公人员。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身为公职人员的周某在检测站违规领取薪酬33.8万余元。2019年4月,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封举报信 牵出“两栖干部”

  2018年10月,有人举报垫江县运管所干部周某虚造花名册、以他人名义在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违规兼职取酬。

  “指名道姓,问题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要及时查清事实。”该县纪委监委立即选派精干力量,与派驻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一同展开调查。

  “我在县检测站任站长,是有相关任职文件的,不是违规兼职。”面对调查组询问,周某试图以偏概全掩饰相关违纪问题。

  “在兼职期间,你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是如何发放的?”调查组人员抓住问题症结,紧盯不放。而周某却闪烁其词,迟迟没有作正面答覆。

  “以他人名义领取薪酬必然会留下证据,要从花名册上寻找突破点。”调查组工作人员随即前往检测站,调取该站2012年以来的职工花名册、签到卡、人事档案、财务票据等资料一一进行比对,随后,“刘某”“黄某某”等几个名字进入调查组的视线。“这几个人,工资发放表上有记录,但是从未在签到卡上出现,肯定有猫腻。”调查组人员分析道。

  “这几个人我不认识,是领导安排单独制表发放他们的工资和奖金。”为了取得确凿证据,调查组与该检测站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刘某、黄某某等人到底是不是检测站的职工?为何没有相关聘用合同等材料?”在调查组的再三追问下,周某只好全盘托出自己的违纪事实。

  花名册造假 心存侥幸触“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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