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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公共交通发现新肺炎及时留验观察
http://www.CRNTT.com   2020-01-25 10:11:40


  中评社香港1月25日电/新华社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24日发一份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在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后,要立即通知前方最近设有留验站的城市的车站、港口客运站、目的地机场做好留验准备。

  《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日前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发布。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共32个部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条件并制定留验预案。留验站负责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不得拒收。

  根据通知,在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各地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还要督促有关运营企业立即在交通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与病例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信息通过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通知还说,各地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等相关场所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来自武汉人员的体温检测并建立健康卡制度,登记相关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好健康提醒,提示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后及时就医。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劝阻其登乘,并立即通知检疫机关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当地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防疫工作加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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