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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鎨澄:盲人瞎马 一切为政争的党产会
http://www.CRNTT.com   2018-01-08 17:28:27


李鎨澄。(中评社)
  中评社台北1月8日电/针对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清算国民党资产,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基金会”特约研究员李鎨澄今日在媒体发表评论指出,打着所谓“实质”法治“国”原则旗号的党产会,是一切为政争的机关,故意破坏普世法治价值。党产会所举的定罪证据,不仅含糊不清,甚至连鉴定报告上面都没敢签名;而所找来的专家证人,竟然也不具备专业背景,“不是问道于盲吗?”

  李鎨澄是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比较法硕士,德国柏林洪堡德大学短期研究,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国家政策基金会特约研究员。

  他以去年12月21日党产会召开关于中广案的听证会为例指出,科技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绮以专家证人身份,提供关于中广公司股权交易的专家意见。但是她自己却表示,她对中广股权交易提供专家意见,但是她之前从没办过任何实务股权交易。

  李鎨澄在《风传媒》发表评论指出, 中广案争议并不在于频道分配与否的智慧财产,而是在于股权交易是否有合理相当的对价;试问没有办过任何股权交易的智慧财产权学者,对公司法与证券交易并不擅长,如何能判断复杂的公司并购股权案件呢?

  李鎨澄还提出,另外一位专家证人,人文空间发展基金会董事长张人杰发言时,不仅说他不是专家,不属于他的专业范围,也说他不记得“附随组织”的条文定义。

  他批评,“既非专家,又没真正弄懂什么是附随组织,不是问道于盲吗?”

  李鎨澄说,如果坐堂断案判人生死的审判官说,我从来没有办过案的经验,但我现在判你死刑;或者他说我根本不懂法律,连法律的定义都弄不清楚,但现在我判断你是犯法,案件的被告会心服口服吗?判决能获得人民的信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是从常识就可以断定之事,”因为这是一般法治“国家”的法治底线,必须由专业人员依照法律与确定的证据,独立判断,这正是“民主宪政国家”应该严守的法治“国”原则。

  他强调,无论用什么改革理由作藉口,这条举世共守的法治原则,都不应该受到扭曲或误用。然而很遗憾,打着所谓“实质”法治“国”原则旗号的党产会,却故意破坏这一普世法治价值。党产会所举的定罪证据,不仅含糊不清,甚至连鉴定报告上面都没敢签名;而所找来的专家证人,竟然也不具备专业背景。

  李鎨澄并指出,在余建新主导的华夏公司于2005年出售其所持有的中广97%的股权之后,经营主体早已变更为“好听”等四家公司。而郭台铭购买夏普66%的股权,夏普就由日本公司变成鸿海集团的公司,则吾人难以理解,为何66%的夏普股权交易就足以变更公司主体,而97%中广股权价格正常的交易,却不足以变更主体,还附属于原事业体呢?

  他说,这些违反法律常识与社会通念的见解,就出于党产会的专家证人之口,不免让人遗憾,党产会有盲人瞎马之嫌。其实党产会最严重的问题,正在于它所依据的法律“不当党产条例”。社会各界早已批评该法律违反民主法治“国”原则,诸如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等,罄竹难书,但党产会仍然一意孤行。

  李鎨澄强调,一部破坏法治“国”家原则的法律,一个一切为政争的机关,恰正说明了蔡英文政府的算计与困境:打着改革旗号行政治迫害,结果因破坏法治而遭法院一再打脸。

  李鎨澄说,凭藉模糊不清的“证据”还有不专业的专家,就想把人民定罪,这就是“专制政权”的罗织作法,把无罪的人硬说成有罪,用以建立政府的新威权,妄想长期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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