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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评:国安法生效后香港两大要务
http://www.CRNTT.com   2020-07-17 00:28:18


 
  在国安法强有力震慑下,“拒中抗共”政治势力乱了阵脚。他们缺乏应对政治形势骤然变化的能力。其头目或者退隐或者出逃或者降低姿态,公开反对的是少数人,止于凌乱地机械式地对国安法提出疑问。日前举行的所谓“初选”,参与者是基于意识形态。在接下来的竞选过程中,“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必须提出具吸引力的政治口号,不能再靠“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今非昔比,有多少人还相信那是可望成功的目标?明显宣扬“港独”的“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不容于立法会参选人条件,岂能在竞选过程中宣扬?

  目前看,政府会严格按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把控立法会参选人资格关。政府能否大力支持爱国爱港政治团体竞选,则需要突破传统观念。

  行政长官固然必须取得中央信任和支持,但是,不能以为对特区负责就是在两大对抗政治阵营之间保持不偏不倚。事实是,不可能不偏不倚。任何企图超然于两大对抗政治阵营的言行,都事与愿违。企图争取所谓“温和民主派”支持,换来的却是后者更明确地与行政长官划清界线。

  在国安法推动香港政治生态朝着有利于爱国爱港阵营的方向演变的背景下,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在立法会选举过程中应当旗帜鲜明地支持爱国爱港政治团体。

  特区成立23年来,爱国爱港政治团体对特区政府一直有一种抱怨,即:有“辱”无“荣”。这种抱怨的含意不简单。其中,一层意思便是,爱国爱港政治团体为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的管治和施政护航,却得不到他们在竞选立法会和区议会时给力的支持。既往矣。推动香港政治生态发生质的转变,就从国安法生效后的第七届立法会竞选开始,为此,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也应堂堂正正地与爱国爱港政治团体在立法会竞选中展示真正的政治同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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