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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玲:乐见台湾中小学教师到大陆教书 
http://www.CRNTT.com   2019-01-17 12:07:04


陈丽玲。(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评社桃园1月17日电(记者 黄文杰)针对大陆开放台湾人申请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新党全委会委员、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采访表示,台湾流浪教师多,台湾教法新颖,在大陆绝对市场性,乐见教师领域能够起头,进行先行交流,才能够促进两岸进一步融合发展,达到两岸一家亲、心灵契合。

  大陆“教育部”、中央台办、国务院港澳办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符合条件,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台湾人民,可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也就是俗称“五年期有效”的台胞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这是大陆有关部门继“31条”之后,为台湾人落实同等待遇推出的又一项利好政策,特别是回应已经在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台湾学生的需求。而今年上半年资格考试日期订在3月9号,报名时间是1月15号至18号。

  陈丽玲告诉中评社,从大陆去年228宣布《惠台31条》政策之后,大陆各省一直都出台,各项不同的政策,在政策即将届满周前之前,大陆又宣布台港澳居民可以凭居住证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然后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对于台湾目前大概有六万位流浪教师,每年还要持续产生八千位,大陆这个政策,有助于替台湾解决流浪教师的管道与意义。

  她分析,只是任教条件上提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会对于我们现在台湾中小学教师,在教学部分产生困扰,可是相对来说,如果这样一个任教条件有可能修改,或者说任教的内容无关乎党的教育。

  陈丽玲举自己例子,当年到大陆念博士班,台生不用修马克思主义,尽量把这个部分,假设做切割,台湾中小学的教师,领教师证在大陆,还是有一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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