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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康答中评:先设国家安全委员统筹协调
http://www.CRNTT.com   2020-05-26 00:21:19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
  中评社香港5月26日电(记者 沈而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在社会上引发极大反响。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教授对中评社指出,涉港国安法草案为香港止暴治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提供了坚强支撑。在执行上,可考虑先在港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逐步进行配套立法、促进执法及宣传教育。
 
  顾敏康表示,根据基本法,中央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2003年23条立法失败之后,立法工作在香港变得越来越艰难,期间出现了一系列重大社会事件,包括国民教育、占中、修例风波等,加上反对派的阻挠,本地立法已变得困难重重。另外,国际上的形势也非常恶劣,美国对中国的压制不遗余力,对香港的介入也越来越深。在此情况下,全国人大做出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非常必要,也是香港广大市民期盼已久的。
 
  在此之前,香港很多市民和组织都在呼吁23条尽快立法。顾敏康认为,国家顺应了民意。他认为这项决定非常必要,也很适时,为香港止暴治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区政府在贯彻时,必然要建立健全某些国家安全的机制,也为将来推动23条立法创造了条件。
 
  谈及涉港国安法草案与23条的关系,顾敏康指出,不管是23条立法,还是涉港决定,最终都是要落脚在香港执行,从这个角度来讲,二者只是侧重点不同。从内容上看,港区国安法草案列明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特区事务,以及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四类犯罪活动,与23条所列的七种犯罪行为有部分重迭,但是恐怖活动23条未有涉及。从中可以看出,涉港国安法草案是针对香港目前所出现的最严重问题,先行制订了条文规管,为香港的安宁打下了基础,也为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提供了坚强支撑。
 
  “法律不能停留在纸上,重要的是执行。”顾敏康说道,特区政府需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机制,成立相应的机构,可参考澳门的做法,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发挥协调功能,统筹特区政府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配套立法、促进执法及宣传教育等。执行方面,顾敏康认为,由于国安案件特殊和复杂,特区政府可考虑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成立特别执法队伍,专门负责国安案件的调查和逮捕等工作;第二,成立特别检控队伍,专门负责国安案件的检控工作;第三,设立特别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国安案件。

  部分香港市民对国安草案心存忧虑,担忧自身权利和自由空间坍缩。顾敏康解释道,国家安全和人权之间,存在着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平衡问题。基本法明确保护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出版、新闻、游行等,但是这些基本权利都不是无限制的,而是要服从国家安全或者公共秩序,国际人权公约亦写明了这点。
 
  另外,涉港国安法草案针对的是小部分从事四项犯罪活动的人,能够保护大部分的守法市民,保护社会的稳定,成为一条红线,不“过线”的言论、游行示威等行为均不受影响。顾敏康认为,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仍需要就此进行进一步的宣传。
 
  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假使中国坚持在香港推动国安法,美国将强烈反应。顾敏康表示,奉行霸权主义的美国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从占中到反修例,到处有美国插手的迹象,一旦国安法或者23条在香港执行,它的作为将受到限制,因此美国必然会就此事说三道四,但相信国家已做了全面、充分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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