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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国发院研究员王英津。(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北京12月18日电(助理记者 海涵)12日下午,台湾“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在台湾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对原“公投法”进行了一系列修正。民进党对修正“公投法”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歇,特别是2016年5月大权在握之后,更是加快了“修法”步伐,如今修正案终尘埃落定,蔡英文甚至在脸书上发文称,“这是一个历史性时刻。”长期致力自决和公投问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国发院研究员王英津日前接受了中评社记者的专访,全面而深入地分析了台湾“公投法”修订的相关问题。
以下为问答全文:
中评社记者:此次台湾“公投法”修订已经尘埃落定,总共涉及50多个条款,从大陆学者的角度,您认为这里面最为重要的修正条款有哪些?
王英津:综括8日和12日两次“院会”通过的“公投法”修正案,最为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降低公投门槛;(2)废除“公投审议委员会”,未来全台性公投主管机关为“中选会”、地方公投为地方政府;(3)下调投票年龄至18岁;(4)开放电子连署方式,可由系统认证码进行连署;(5)原规定公投案提出后放弃或公投结果公布后,相同性质的题目三年内不得再重新提出,这次修正后放宽为两年内不得重行提出;(6)赋予“行政院”发动公投权。
中评社记者:在以上这些修正条款中,您认为哪些会对两岸关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
王英津:我认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两岸关系的修正条文,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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