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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共高举法治大旗决心扫除人治残余
http://www.CRNTT.com   2012-11-15 11:48:25


  中共高举法治大旗决心扫除“人治”残余 

  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时间表”,要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抨击“言大于法”特权思想……,中共十八大对法治的突出强调,引发观察者高度关注,他们认为这充分显示了中共建设法治国家,消除“人治”的决心。

  “法治至上”——高举起宪法法律至上的大旗

  人们注意到,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论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特别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高度评价胡锦涛的上述讲话。“显然,前半句所说的‘任何组织’也包括执政党本身,任何‘个人’也包括党的领导人自己,虽是重申党章中的话,但意在强调法的权威性,”她对新华社记者说,“后半句在党代会报告中是首次出现,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法学家、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指出,中共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特权是人治和腐败的根源,反人治、反腐败如果不反特权,等于不反。

  “中共新的执政纲领高举起宪法法律至上的大旗,确认法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强调,“这对于中国消除仍然存在于一些领域的‘人治’因素,建设法治国家意义深远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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