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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挡和平协议 张亚中:谈和色变 胡搞乱搞
http://www.CRNTT.com   2019-02-20 14:47:33


 
  第三个所谓“相关程序必须经过高标准、高门槛的民意检验”的原则,更是“谈和色变”下的胡搞乱搞。蔡英文与陈明通说,针对要否签和平协议,政府可以办个民调性质的“谘询性公投”。既然要走全民公投程序,又为何要先办个“谘询性公投”?难道这次公投结果已经让妳们吓破胆,要是公投结果不如意,就想找个理由无视其结果,像是这次已经通过的几个公投,这个政府还在进行消极抵抗公投结果一样。所以说来说去这根本不是什么高标准、高门槛的民意检验,而是找个理由掩饰只有顺我意的民意才是民意罢了。

  蔡英文与陈明通说,“两岸政治性议题谈完回来后,因为“立法院”有审议权,所以应该要有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员”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同意后公告,再进行全台性的公民投票,要全台选举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这就是胡说八道了。政府如果签完和平协议,如果涉及主权,“立法院”当然可以表决,但是过半数即可。这是民主政治的少数服从多数基本原则。如果和平协议在“立法院”也通过后,反对党可以依目前的公投法进行“复议式的公投”。如果半数民众决定不要和平协议,那大家就准备战争,我也没有意见。

  蔡英文、民进党政府、陈明通,你们别再闹了,不要“谈和色变”。你们这些人现在有权,想干什么谁也管不到,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如果我有幸当选“中华民国总统”,我会把你们不合理的规定全部丢进垃圾桶里面。我会在维护台湾的整体利益前提下,积极与大陆签署和平协定,以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平协议签完后,会交“立法院”通过。通过后,民进党如果还有意见,那就请民进党发动“复决公投”,让台湾人民自行决定要战争还是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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