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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关注:港各界反对美国涉港法案
http://www.CRNTT.com   2019-11-21 00:09:26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昨日在立法会就《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回应质询(图片来自立法会会议直播)
  中评社香港11月21日电(记者 张心怡)美国国会参议院在当地时间11月19日下午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香港各界对此表示遗憾及强烈反对,并促请美国当局运用适当权力否决该法案,停止干涉香港事务。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对相关法案的通过表示极度遗憾。发言人指出,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最佳安排,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发言人重申,外国议会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基本法》赋予香港的独特地位,非任何其他国家单方面施予。香港的独特地位一直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尊重,经贸地位亦与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相等。香港与世界各个贸易伙伴包括美国因而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美国单方面改变对香港的经贸政策,将会对双方的关系及美国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昨日在立法会指出,美国国会就香港问题提出这类议案既无必要,亦可能有损港美之间的双边关系和共同利益。事实上,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四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权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亦继续有效。政府的立场十分清晰,反对外国议会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

  邱腾华提到,在“一国两制”下,《基本法》赋予香港独特的地位。《基本法》第116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独的关税地区;第151条亦订明,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和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作为单独成员。因此,香港的独特地位并非是由任何其他国家单方面施予,而是《基本法》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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