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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不得宣誓 刘小丽议员之路或存变数
http://www.CRNTT.com   2016-10-27 00:27:48


刘小丽10月12日宣誓场景 网络图片
  中评社香港10月27日电(记者 黄博宁)昨日由于梁颂恒、游蕙祯二人拒绝离开议事厅,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被迫休会,令原定宣誓的候任议员刘小丽未能完成宣誓。后者已致函梁君彦,要求对方安排她于下次大会上宣誓,以便尽快恢复议员的职权。

  本月12日,立法会侯任议员进行宣誓时,刘小丽篡改誓词内容,表示要“秉承雨伞运动命运自主精神,与香港人同行,连结议会内外,对抗极权…共同开创民主自决之路…”,立法会秘书表示无法监誓。第二次宣誓时,她以龟速读完誓词,不到100个字竟耗时13分钟,被判过关。

  刘本人在脸书中称,“流畅铿锵的宣誓是虚伪的,和谐的议会也是虚伪的,故此逐字读出是为了彰显行礼如仪的虚伪。”
 
  上周二(18日),梁君彦裁决其行为及方式显示并非严肃看待誓词,亦无意接受誓词约束,改判宣誓无效。刘小丽书面请求再次宣誓,得到获准。

  上周三(19日),立法会安排五位誓词不获通过的人重新宣誓,建制派认为梁颂恒、游蕙祯不应获得再次宣誓的机会,集体流会制止。依姓氏笔画排列靠前的黄定光及姚松炎重新宣誓,刘小丽因排在梁游之后,未能宣誓,本欲在昨日重新进行,但再次遭遇流会。

  不过,城市大学学生莫嘉杰周二向法院入禀,认为刘小丽在本年10月12日的龟速宣誓,或会令刘小丽日后的行为不受誓词内容约束,行为违反《基本法》属严重事件。此前,他已经质疑梁颂恒、罗冠聪再次宣誓的权利,并向法院入禀。代表入禀人的律师庄永灿进一步解释,刘小丽的龟速宣词行为,虽无任何加入羞辱性字眼,但仍属忽略或拒绝宣誓水平的严重行为,因此认为有需要入禀。

  网络上亦发动剥夺刘小丽议员资格的联署,获得超过7000人回应。也有团体要求取消两人资格,前立法会议员王国兴批评其手法“侮辱港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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