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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香港本地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21-03-31 15:18:44


  中评社北京3月3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指出,两个修订草案的通过标志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权力、在国家层面、采用“决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立法工作顺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十分深远的政治意义、宪制意义和法律意义。他强调,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总体思路,以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为核心,对选举制度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香港特区本地立法。

  张勇表示,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共十二条,附件二共九条,基本保留了原来的附件一、附件二的名称、体例和框架结构,内容进一步充实细化,更加具有操作性,特别是针对香港回归以来选举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缺陷作了完善性规定,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任期和委员身份资格等事项,进一步扩大选举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二是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五大界别内各个界别分组的划分、名额分配以及产生方式,使选举委员会的覆盖面更加广泛,进一步增强香港社会各界的均衡参与;三是完善和扩大了选举委员会的职能,更有利于改善行政与立法关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四是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制度;五是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坚决把反中乱港势力排除在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之外。

  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以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为核心,对选举制度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张勇说,理解“重新构建”,可以把握几个要点:一是名称变化,原来是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现在是选举委员会;二是规模扩大,原来是1200人,现在是1500人;三是界别增加,原来是四大界别,现在增设了第五大界别;四是分组优化,原来共有38个界别分组,现在增加到40个,并对其中部分界别分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调整。

  加快立法进度 准确有效对接

  张勇表示,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是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总结多年的选举实践经验后作出的重要制度性调整,也是这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重点。

  张勇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修法”是在国家层面开展的立法工作,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香港特区本地立法,需要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快立法进度”,二是“准确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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