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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一地两检”上门服务 非历史倒退
http://www.CRNTT.com   2017-12-31 00:13:37


北航第二届“一国两制”高端法律论坛与会学者合影(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秦正阳)在12月29日举行的北航第二届“一国两制”高端法律论坛上。对于香港大律师公会近日发布的有关声明中,提出“一地两检”有损香港“高度自治权”以及“历史的倒退”的说法,数位法律学者对此做反驳。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7日作出《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次日,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宣称,《基本法》条文中无一条能够为特区政府依照合作安排实施“一地两检”提供法理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此举是回归后在香港特区落实执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严重冲击“一国两制”的实施及法治精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航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陈端洪回应说,边防海关是国家主权而非地方权力,国家将授权给香港并非一般的地方事务授权,实际上是委托香港代表国家行使边防海关的权力。香港没有对抗中央的资格,亦没有权力排斥中央。他说,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边防线在主权国家内本不应有,边防线的设置是给香港的特别服务和保护,不应只看到权力的一面。“这是上门服务,你为什么那么害怕呢?害怕什么呢?怎么能够叫历史倒退呢?”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认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声明过于机械,且过于偏激,特别是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称为“历史倒退”在措词上过于激烈。

  李晓兵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简单滴依据某个条文来对“一地两检”方案的合法性作出确认,这实际反映了不同的法律方法论。他说,传统法律思维以某一条或者某几条法条做支撑。但也可以从基本的法律原则推论,进而确认的法性。既然“一地两检”方案是特区政府和内地之间经过长期协商、讨论选择的结果,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常设机关作出这样的确认、批准,这本身也是一种合宪性、合法性的确定,这本身也是一种法律的思维。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王禹回应道,内地与香港通过双方协议进行授权,香港已经在授权过程中参与论证,因此并不能简单地视为破坏高度自治。他说,“一地两检”法律效力不容质疑,基本法第19条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两岸猿声啼不住,青舟已过万重山”,“一国两制”发展道现在这个新阶段,已经往纵深方向发展了。我们要以新思维看待“两制”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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