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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会专访:田飞龙解读总理报告香港部分
http://www.CRNTT.com   2017-03-06 00:36:1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 秦正阳)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实践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李克强表示,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他强调,“港独”是没有出路的。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我们对香港、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始终充满信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幷就总理报告中的涉港澳问题进行了解读。田飞龙认为,总理报告显示了中央对港政策的连续性和战略定力,为港澳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再次重申和巩固了关键性的宪制与政策基础。随后,他也分析了香港特首选举的情况,幷对香港回归二十年来“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实践情况做出评价。 

  “一国两制”方针与基本法秩序框架将保持长期稳定 

  中评社:您如何看待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涉港澳部分内容? 

  田飞龙:总理报告内容总体上显示中央治理港澳的“一国两制”方针与基本法秩序框架将保持长期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制度变革,而主要是政策细化调整和法律更完整实施的问题。这显示了中央对港政策的连续性和战略定力,也为港澳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再次重申和巩固了关键性的宪制与政策基础。 

  第一,既往实践有所偏差。中央对港澳回归以来的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实施总体情况有一个审慎的估计,即在基本成功的前提下,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出现了对一国两制的某些片面理解和偏差性实践,因此强调未来治港必须做到:其一,全面准确,而不是偏于“一制”;其二,“三不原则”,即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当然,“三不”不是指一国两者的具体制度和机制完全不变,而是有关变化必须以一国两制的初衷及核心原则为根据合理合法进行,不能突破一国两制框架激进变革,更不允许出现“港独”之类的极端行为。 

  第二,“依法治港”进一步确立和巩固。报告论述延续“白皮书”中的解释性立场以及中央近些年在治港方略中更加重视和突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总趋势,强调:其一,宪法与基本法作为香港管治的共同宪制基础,基本法的“小宪法论”不符合一国两制的宪制框架和初衷,必须明确和增强“一国”宪法对基本法的合法性塑造与统合,同时切断英国或香港反对派长期以来的“联合声明宪制论”,确立完整的“一国两制法理学”;其二,确认基本法的行政主导属性幷支持行政长官与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其三,基本法秩序内,“港独”完全无空间,无出路,是极端的违宪行为和破坏行为;其四,“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成为中央治港和香港自治的共同治理模式,中央日益明确了从既往的“协商治港”向“依法治港”的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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