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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人龙:通过释法施压“反独”理所应当
http://www.CRNTT.com   2016-11-29 00:38:56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前副院长陆人龙
  中评社香港11月29日电(记者 黄博宁)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前副院长陆人龙日前在亚太法律协会主办的释法研讨会上表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政治大于法律,法律由宪制而来,宪制由国家大政治决定,如果国家的大政治是维护国家统一,那么通过释法施压“反独”理所应当。

  他表示,释法内容是很基本、很程序的东西,做人首先要有诚信,如果没有,不要说做议员,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还有人来保驾护航,甚至说香港的法院不需要依释法行事,那他们思维、逻辑和诚信上都有问题,其中也包括某些法律界的精英。

  其次,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非政治学的角度看,政治是大于一切的。“你可以搞革命,毛泽东和孙中山都搞革命,而且不是偷偷摸摸的,但他们推翻建制环境而破坏安定繁荣的时候,是承担责任的。”

  “你要看国家的大政治是什么,如果是国家统一,那法律就会由此而来,如果是抗战,你要破坏抗战、成为汉奸,那法律也会根据它而来,所以政治一定大于法律。”因此,搞“港独”引来人大释法,从国家大政治的角度来说,是理所当然的,除非不要这个国家,不要国家的统一,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陆人龙说,政治决定宪制,法治是由宪制而来的,法治可以保障民主的多少,但是民主本身是服从大多数,保障少数,遵从法律,讲秩序,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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