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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兵语中评:中央对港的善意有立场和格局
http://www.CRNTT.com   2016-08-27 00:19:46


南开大学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向中评社副社长王平赠纪念品(中评社 黄博宁摄)
  中评社香港8月27日电(记者 黄博宁)南开大学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一行三人昨日拜访中评社香港总部,并就“港独”等问题受访。他表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权利,要兼顾言论自由的保障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平衡,而且言论自由的边界也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社会变化而变化。若社会秩序良好,言论自由的边界便可以不断扩张,甚至接近于绝对权利的保障水准;而若社会秩序遭受威胁而处于不正常状态,则言论自由的界限应该适当收缩。

  李晓兵说,看“台独”的流变,不难发现“港独”与“台独”之间的相似之处。当初,“台独”势力试图在法律框架下,通过主张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而使其“台独”主张和立场实现从非法到合法的转换,现在“台独”力量不但合法存在,而且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的过程,甚至渐渐成为台湾岛内的主流政治势力。
 
  他表示,“港独”在本港有极端化的倾向,并得到一定境外势力的支持。“港独”势力也以言论自由为名,肆无忌惮地进行传播,并有加剧香港社会动荡的危险。若听之任之,则非常危险。他指出,将言论自由视为一种绝对权利来加以无条件地进行保障,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一种错误理解。言论自由对于社会秩序的实现应该成为一种建设性的权利,其权利保障的边界与社会秩序的维护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的平衡。若社会稳定,则言论自由的界限会相对较宽;然而如果社会秩序有异动或面临重大的威胁,则“言论自由”已经成为瓦解社会秩序的藉口和暗流,则必须在社会秩序恢复正常之前,将“言论自由”的边界往回收。

  就基本法23条立法,李晓兵认为,涉及国家主权及安全的事务,本应是中央政府的调控范围,当初授权给特区政府自行立法,表现了中央政府对于特区的高度信任,香港特区有义务创造性地履行自己的宪制性责任。基本法第23条所规定的目标迟迟未能实现,反映出特区治理过程的不正常状态,这也打破了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之间的默契,加剧了特区内部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矛盾冲突和互不信任感。这种状态的拖延,势必进一步削减中央政府和特区之间的互信。

  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的关系之间如何进入良性循环,避免出现“死结”,他表示中央在回归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持续释放善意,如支持香港保持各种经济中心的地位、积极鼓励香港参与“一带一路”,获得更多发展机会。他强调,善意的表达和判断是有立场和格局的,若一味站在香港的立场,片面地强调“高度自治”才是善意,则是中央不可接受的。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对于这个影响未来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香港如果能切实参与其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香港第二次腾飞的同时也支持国家发展战略的实现,就是对国家负责任的态度和行动,这样中央就有更多的机会释放更大的空间和善意。

  他也表示,国家利益和地区利益有时的确会有冲突,双方都要努力,寻求创造性的方法去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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