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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港自治不能无限扩大
http://www.CRNTT.com   2014-06-15 12:02:52


  中评社香港6月15日电/国务院首发《“一国两制”在港实践》白皮书,阐述“一国两制”政策含义,强调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及高度自治的监督权,但反对派声称“中央收紧高度自治”。香港社会各界认为,中央一直拥有香港全面管治权,前提是“先‘一国’后‘两制’”,不可能把香港高度自治无限量扩大,爱国者治港更是理所当然。他们深信,白皮书阐明“一国两制”框架,避免反对派再作不必要幻想。

  据文汇网报道,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白皮书说明了“一国两制”及高度自治含义,令港人更明白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对于白皮书指,法官和司法人员属于“治港者”,须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安全及爱国,曾任香港律师会会长的刘汉铨认为,司法是“三权”其中一权,当然属于“治港者”,“冇司法,香港点样‘治’呢?”法官就任时,也须宣誓效忠基本法,“(法官)唔可能唔爱国,呢个系基本条件。” 

  刘汉铨:公职人员有责任爱国 

  刘汉铨强调,香港司法独立与爱国没有矛盾,法官爱国是担任司法人员的“先决条件”,“任何公职人员都有责任爱国”。他又说,法官判决时需要考虑国家主权及安全,是基本要求,“正如立法会制定法律,都从维护国家主权、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出发,法官判决亦一样。”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顾问、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袁武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说,“一国两制”政策,大前提是“先‘一国’后‘两制’”,而非只强调“两制”而不承认“一国”,“中央授权香港享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大家非常清楚,香港并无剩余权力,不好无限量扩大‘治港权力’,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中央怎能够没有管治权?” 

  袁武:“爱国者治港”一贯政策 

  他续说,“爱国者治港”向来是中央对港政策,“行政长官既向中央又向特区负责,并由中央任命,‘爱国爱港’是无可厚非,整个管治班子都要‘爱国爱港’,否则‘爱外国’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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