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北京学者:提委会结构最重要 达宪制高度
http://www.CRNTT.com   2014-06-09 00:59:09


陈端洪在研讨会上发言。(中评社 李仕奇摄)
  中评社香港6月9日电(实习记者 李仕奇 邓冠英)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端洪8日在港出席政改研讨会时表示,提名委员会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实行的不是“数人头”的地域代表制,而是功能代表制,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已不算少,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组成的结构。

  由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组织的“‘广泛代表性’的内涵与意义研讨会”昨日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特区立法会议员与来自北京和本地学者在期间共同探讨基本法中规定的广泛代表性和提委会对普选的涵义。

  陈端洪认为,在基本法框架下,提名委员会的特点就是把“广泛代表性”的原则“上升到了宪制的高度,固化为限定的权利和限定的机构”,离开基本法去讨论什么是“广泛代表性”是不可能达成共识的。他表示,普选本是很好的“良缘”,其真正的含义就是把选票送到每个市民的手中。

  陈端洪提出了“广泛代表性”的四个基本特性:功能性、包容性、均衡性和代表性,并以此为轴对基本法和广泛代表性进行解读。其中他强调,如果把地域代表制(指公民提名)强加在提名委员会上,则是把功能代表制的理念歪曲,因为后者就是一种“间接的”代表制。

  陈端洪又称,不能把普选特首的标准和方式强加在提名委员会上,两者并非一回事,“可以抱怨自己家(提名委员会)小,但不能抱怨自己的家比足球场(普选)小”。他认为,提名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应该按职业的重要性来划分,按比例原则进行分配,而不是通过选举,这样才会构成一个合理的、有生命力的提名机构。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