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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恐怖之下无民主 如此区选应押后
http://www.CRNTT.com   2019-11-08 20:00:21


 
  纵暴派误导选民、误导市民

  “刺何案”发生后,“泛民”召集人陈淑庄对“刺何”暴徒没有半句谴责;陈家洛领衔的“选举观察计划”声称“看不到任何理由取消选举”;纵暴派议员朱凯廸举出阿富汗、日本、美国等地的袭击事件,指这些袭击事件都没有令选举延后,这纯粹是信口雌黄!

  阿富汗今年的总统选举,虽然当地袭击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但在塔利班公然恐吓之下仍有200万人投票。朱凯廸问:“如果阿富汗政府取消选举,人民不能投票,难道社会就风平浪静了吗?答案很明显。”朱凯廸的说法完全是偷换概念、误导市民,阿富汗与香港的情况完全不同。阿富汗的总统选举受到暴力事件威胁,主要原因是塔利班要求民众抵制总统选举,并以发动袭击作要挟,出发点是要破坏选举。这与香港的情况截然不同,香港的情况是纵暴派和暴徒携手,打击建制派。

  纵暴派议员还以日本、美国等地的袭击事件为例说事,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香港的情况不同于日美,暴徒袭击要么是针对政府,要么是针对单一候选人的袭击。暴徒利用暴力公然打击建制派选情,包括破坏建制派办事处、袭击建制派义工、利用各区非法“连侬墙”抹黑建制派、毁坏建制派宣传品,具有明确指向,令建制派处于弱势地位,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纵暴派误导选民、误导市民,完全是别有用心,居心不良。

  押后区选是理性选择

  在没有民主可言、没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仗义执言的候选人必然成为攻击的目标。如果建制派候选人完全处于恐怖气氛中,这样的选举不能体现“民主”的内涵,选举毫无意义。

  暴徒们针对区议会候选人、选民的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8条:“对候选人或准候选人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或威胁对候选人或准候选人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的舞弊行为”,以及第13条:“对选民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或威胁对选民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的舞弊行为”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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