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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康:“禁蒙面法”是必须必要之举
http://www.CRNTT.com   2019-10-04 10:23:19


  中评社香港10月4日电/香港已经发生了持续一百多天的暴乱,目前还不会出现终止的迹象。理由有三:首先,美国还在继续搅局,积极酝酿出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妄图制裁香港政府和支持暴徒;其次,反对派不仅不与暴徒切割,有的反而成为暴徒帮凶;第三,11月24日区议会选举在即,“港独”分子也已经在跃跃欲试,而持续的暴力行为可以为他们竞选助威和打压竞争对手。

  这一百多天里,在暴乱组织者的精心指挥下,暴徒越来越专业化和恐怖化,社会安宁得不到保障,无辜人士受到伤害,警员受到袭击。如果警员不再提升武力,包括使用实弹,要震慑和制服暴徒是几乎不可能的。

  香港已到极危险境地

  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个本是全国同庆的日子,却成为近四个月以来香港最混乱的日子。人们看到十.一的香港,暴徒从下午开始到处纵火和打砸,专门袭击和伤害警员。有片段清楚显示:一名持长盾警员遇袭倒地后,暴徒继续疯狂袭击他,生命危在旦夕;另外一名警员为了营救同袍,第一时间赶上并擎枪警告,但一名暴徒仍冲向持枪警员,并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警员被猛击后被迫开枪自卫,击中暴徒胸部,也成功阻吓了其他暴徒。

  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第三条规定:警员如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达到目的时,便可使用枪械,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免性命受威胁或身体严重损伤,或为平息骚动及暴乱。可见,这位警员所面对的是他人与自己生命受威胁、现场秩序极度混乱的场景,其开实弹枪是不得已,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反对派当然不会放过大肆炒作的机会,质疑警员向暴徒开枪会令局势恶化,令香港万劫不复云云。但当警员已擎枪示警,暴徒仍以铁枝猛力击打其持枪手臂,电光火石瞬间,要求警员先鸣枪或选择射击部位都是不切实际的。英国外相更是荒唐至极,认为警员使用实弹不符合比例。按其逻辑,暴徒用铁棍,警员也只能用铁棍,那么暴徒人多势众符合比例吗?其实,这些指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通过抹黑警员而进一步支持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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