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9日电/一、长期勾结西方势力,鼓吹要改变香港将来甚至中国将来,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妄图改变基本法确定的中央和特区的宪制秩序,推翻宪法所确定的国家政制体制,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其行为符合叛国、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等罪行
二、控制的媒体长期抹黑国家和攻击中央,长期发表煽动分裂的言论,支持“港独”分子的分裂活动,超越了宪法和基本法所保护的言论自由范围,主观上有分裂国家的企图
三、在反修例事件中充当策划者、组织者和煽动者的角色,煽动示威者参与非法集会和暴力犯罪,企图推翻特区政府管治,违反了香港本地法律
四、促请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扬言美国应制裁香港及内地官员,充分暴露了认贼作父、里通外国的叛国嘴脸,要把香港变成国际博弈的战场,变成对抗中央、颠覆国家政权的基地
(来源:大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