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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禁蒙面法》 高院法官被轰自我赋权
http://www.CRNTT.com   2020-10-20 09:53:46


图:黑暴期间,暴徒蒙面后胆子变得更大,暴行更严重(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10月2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2019年下半年的香港,黑暴肆虐,市民苦不堪言。然而,香港司法机构的一些做法却引发社会广泛质疑,“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批评不断,法官对暴徒的种种轻判均被认为是对街头暴力的纵容。而最离谱的判决是在去年11月18日,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林云浩与周家明竟裁定通过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违反基本法,更声称《禁止蒙面规例》所施加的限制,超越了紧急法赋予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的权力。在“止暴制乱”是“最紧迫任务”的背景下,高院裁决紧急法部分违反基本法及《禁蒙面法》违反基本法,无异于火上浇油。在黑暴仍然猖獗之时,《禁蒙面法》于去年12月10日失效。

  原讼庭判决不符合基本法

  在香港高院颁下判词的第二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出了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强调,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特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对于所谓“引用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违反基本法”的裁定,特区政府提出上诉。今年4月9日,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特区政府上诉得直。裁决强调,若引用紧急法禁蒙面被裁定为违反基本法,法律便会留下重大缺口,行政长官亦会被剥夺所需权力。

  “在效果上,这些法官通过决定香港的宪制秩序应该如何,而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国人大的位置,由此自我赋权击倒一项至关重要的主要立法。难怪这个判决立即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激烈批评。”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早前撰文,形容审理禁蒙面法案的两名原讼庭法官,对“一国两制”政策的理解迟钝得令人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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