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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香港高院颁令取消梁游议席
http://www.CRNTT.com   2016-11-15 15:47:42


大批传媒到高等法院采访今次案件的判决。(中评社 庄恭诚摄)
  中评社香港11月15日电(记者 庄恭诚)香港高等法院下午就备受瞩目的梁游宣誓案作出判决,颁令梁颂恒和游蕙祯早前的宣誓无效,同时取消二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这一判决意味相关议席需进行补选。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在判词中指出,梁颂恒和游蕙祯于今年10月12日所“据称作出的宣誓”,违反《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因此有关宣誓属无效及没有法律效力,而二人就职议员的资格,自当天起已依法取消,二人同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并且无权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行事。法官区庆祥同时颁布两项禁制令,禁止梁颂恒和游蕙祯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以及禁止二人“声称有权”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

  在有关立法会主席是否有权安排议员重新宣誓的判词当中,法官区庆祥裁定立法会主席无权为梁颂恒和游蕙祯再作的任何宣誓再次监誓,同时推翻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早前准许梁颂恒和游蕙祯重新宣誓的决定(梁君彦稍早前已自行收回这一决定——记者注)。法官区庆祥对此亦颁布了一项禁制令,禁止立法会主席为二人的宣誓监誓,或准许为他们的宣誓监誓。

  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于10月12日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时,展示写有HK IS NOT CHINA标语的旗帜,被负责监誓的立法会秘书长指未能完成宣誓。期间二人以“支那”读出誓词中的“China”,引起轩然大波。

  港府其后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梁游二人因拒绝或忽略宣誓而导致议席悬空,案件于11月3日开审。全国人大常委会则于11月7日对有关香港公职人员宣誓事宜的《基本法》第104条进行解释,规范宣誓形式及违反的后果,之后法庭通知诉讼各方就释法内容补交陈词,并于今天下午对案件作出判决。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会以依法办事的原则处理事件,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会研究判词及相关法律条文作进一步跟进。

  今次案件的判决吸引大批传媒到高等法院采访。在法院大楼内,司法机构一早安排记者分批排队,等候领取判决内容摘要。法院大楼外亦架起多道铁马,供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有警员在现场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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