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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或限制宣誓次数 大状估刘小丽议员难保
http://www.CRNTT.com   2016-11-04 16:46:26


刘小丽11月2日再次宣誓
  中评社香港11月4日电(记者 黄博宁)港府昨晚接获中央政府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关宣誓条文的解释问题,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这表明,全国人大将对《基本法》中宣誓的有关条款进行释法。除了梁颂恒、游惠祯之外,首次宣誓不获通过的刘晓丽的议席亦可能被褫夺。

  10月12日,刘小丽进行宣誓时,篡改誓词内容,表示“秉承雨伞运动命运自主精神,与香港人同行,连结议会内外,对抗极权…共同开创民主自决之路…”,立法会秘书陈维安表示无法监誓。第二次宣誓时,她以龟速读完誓词,不到100个字竟耗时13分钟,被判过关。 事后刘本人在脸书中称,“流畅铿锵的宣誓是虚伪的,和谐的议会也是虚伪的,故此逐字读出是为了彰显行礼如仪的虚伪。”

  立法会梁君彦裁决,“其行为及方式显示并非严肃看待誓词,亦无意接受誓词约束“,宣誓无效。刘小丽书面请求再次宣誓,得到获准。不过上月19、26日两次立法会大会,均因梁游引发的“宣誓闹剧”造成流会,刘小丽亦未能完成宣誓。直至本月2日,她以正常语速读完誓词,耗时约1分钟。

  期间有城市大学学生莫嘉杰、香港政研会执行主席关新伟,入禀高等法院呈请。前者要求梁君彦撤销为刘小丽监誓的决定、褫夺其议员资格,后者诉求包括:刘小丽参选资格无效;刘提名无效;刘当选无效;刘需退还取得的一切因当选而取得的福利。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钱志庸律师对中评社表示,法院现在还未审理市民及团体对刘小丽提出的司法覆核,依现时情势,如在全国人大释法后审理,则必须依照释法所给予的指引,刘小丽在10月12日的宣誓有很大可能无法过关,议席难保。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新社联理事长陈勇对中评社表示,刘小丽行为存在疑点,其公开言行有理由令人怀疑她不是诚心诚意宣誓,有关灰色空间的处理,要看具体释法结果。

  有媒体消息指,人大释法可能限制宣誓次数只限一次,故除游、梁二人外,同样首次宣誓无效的刘小丽和姚松炎也有可能丧失议员资格。届时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须宣布相关议席悬空,毋须待上诉至终审法院才安排补选;被取消资格的议员亦必须全数退还自十月开始领取的议员薪酬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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