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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与国安法合力筑起“防护网”
http://www.CRNTT.com   2024-02-08 09:28:36


 

  咨询文件第7章建议订立“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势力干预国家或特区事务,禁止任何人干预选举、立法、司法机关等决定。邓炳强指出,“境外势力”可以涵盖任何外国政府、境外地区或地区当局、境外政治性组织等,及其关联实体及个人。至于“配合境外势力”方面,邓炳强说,“配合境外势力”可涵盖参与某项由境外势力策划或以其他方式主导的活动;代境外势力作出行为;在与境外势力合作下作出行为;在境外势力控制、监督、指使或要求下作出行为;在境外势力资助或以其他方式支援下作出行为。

  外国政商认同履行宪制责任

  此外,行政长官李家超6日亲自主持23条解说会,向外国驻港领事、外国商会和本地主要商会代表讲解23条立法咨询文件内容,并解答问题。林定国说,大原则下大家都同意23条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亦应该要做,他们都表达了不同的关注点。他又认为现时咨询期合适,特区政府有责任尽快完成立法工作。

  邓炳强表示,23条展开咨询约一星期,已举办逾十场交流会,涵盖外国领事、外国商会、香港商会,不同的专业界别包括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教育界等,听到很多意见,大部分都非常支持23条立法。通过司长与他的解说,社会各界亦都清楚理解23条立法对一般经营生意的人不会有影响,23条立法只是针对极少数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他又说,解说工作不会停止,就算订立23条后,特区政府会持续去推广国安工作。“未来除了律政司和保安局,其他十四局都会推广国家安全,包括香港国安法、23条等,会普遍性、持续性去做。”(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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