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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七一非法游行 七搞手囚半年起
http://www.CRNTT.com   2021-10-17 10:35:36


  中评社北京10月17日电/据文汇报报道,早前宣布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民阵”,包括时任召集人陈皓桓等8名揽炒派政棍去年申请7月1日举办游行被警方禁止后,煽动及参与惟当日未经批准的游行集会,其中7人分别承认煽惑他人参与、组织及举行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昨日区域法院被判囚6至12个月。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批评,是案被告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和胡志伟煽惑全港市民,明显希望鼓动更多人参与非法游行,无视发生暴力的风险,尤以陈皓桓为甚,下令陈皓桓、梁国雄、朱凯廸本案部分刑期与其他案刑期分期执行,即陈皓桓加监3个月,朱凯廸加监两个月,梁国雄加监1个月。 

  被告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承认于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陈皓桓、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邓世礼6人,承认于2020年7月1日在湾仔一带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公众游行。陈皓桓及梁国雄另承认明知而参与该公众游行。

  胡志伟曾健成囚10个月

  在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的4名被告中,法官游德康指陈、曾、胡3人于案中有“积极角色”,尤其是陈皓桓当时在现场不下一次发言,明显是团体发言人,曾健成有一定社会地位,也利用其影响力发言叫他人一同参与,故3人以监禁18个月作量刑起点。徐子见属较次要角色,以12个月作量刑起点。

  由于4人认罪,均获扣减刑期,除了陈皓桓外,其他3人因健康等因素获再减刑期,最终本控罪陈皓桓判囚12个月,曾健成、胡志伟判囚10个月,徐子见判囚6个月。

  针对陈皓桓、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邓世礼承认“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游官指出,虽然当日游行规模相对较小及和平,仍有爆发暴力的风险,但被告其实“预知何事会发生”。而陈皓桓具有领导角色,在影片中更听见他说“不会轻易言弃”,故就本控罪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其余5人则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由于认罪等因素扣减后,陈判囚12 个月,其余5人各判囚6个月。

  就“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徐、胡、朱、邓获存档法庭,陈皓桓及梁国雄以15个月作量刑起点,因认罪扣减至10个月,梁因健康等因素再获减刑2个月,判囚8个月。

  被告极力煽动 幸警迅速制止

  游官昨日在判刑时表示,本案发生时,社会气氛已渐见平静,而本案集结参与人数相对少,只历时约4至14分钟,现场片段亦显示仅两处发生纵火及只在中央图书馆外出现“伞阵”堵路,但被告无视暴力随时发生的风险,仍透过传媒等渠道,尽可能鼓动全香港人参与这次未经批准集结,若非警方迅速采取行动,游行将会持续进行。

  游官指,陈皓桓在案中扮演领导角色,曾多次公开发表言论,案发当日面对警方清场时更表明不会轻易放弃,故采取较高的量刑起点。考虑到此前同类型的案件,陈皓桓在短时间内煽惑多宗未经批准集结,朱凯廸也再次犯案,为避免重复阻吓刑罚,同时要反映刑责,决定将梁国雄的本案1个月刑期,与另案刑期分期执行。陈皓桓及朱凯廸本案的3个月及两个月刑期,也与另案分期执行。

  换言之,连同本案及另案,陈皓桓的总刑期为监禁21个月,梁国雄共监禁23个月,朱凯廸则共监禁8个月。陈荣泰早前否认控罪,案件将于明年6月27日开审,预计审期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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