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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被暴徒大肆破坏后需要上亿元来修复!
http://www.CRNTT.com   2019-07-03 18:08:19


(来源:香港商报)
 
  律师:冲击立法会触犯8条刑事罪行 最高可判14年监禁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参与冲击立法会的示威者有机会触犯多达8条刑事罪行,包括非法集结、暴动及跟暴动有关的罪行,其中以《公安条例》的第二十条“暴动者拆卸建筑物等行为”最高刑期最长,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十四年监禁。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认为,示威者的行为有机会触犯多条控罪,首先一开始在立法会外集结并以工具撞破玻璃及大门人士,已可被控非法集结,最高可判监禁五年,他们亦可被控暴动、刑事毁坏,两罪同样最高可判处十年刑期。

  示威者之后进入立法会,陆伟雄指破坏立法会人士可再加控上述三条罪行,并追加《公安条例》中第二十条“暴动者拆卸建筑物等行为”、第二十一条“暴动者破坏建筑物、机器等”、第二十三条“强行进入”及第二十四条“强占处所”,首两条罪行分别可判最高十四年、十年,最后两条则最高可判两年刑期。

  他又指,《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第二十条列明“进入或企图进入会议厅或会议厅范围”,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执业大律师石书铭补充称,有示威者向警方施放白色冒烟物,最低程度可被控普通袭击,或被判一年刑期。至于有人涂黑议事厅的特区区徽,他表示相关人士可能违反《区旗及区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最高刑罚可判监三年及罚款五万元。

  特首向解放军求助?谣言!

  就在暴徒冲击立法会事件渐渐平息之际,社交网站却传出诸多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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