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煽上街不止暴 反对派真祸首
http://www.CRNTT.com   2019-07-02 11:53:34


 
  香港法学基金会在声明中谴责示威者袭警。有示威者当日约9时30分向在场警务人员投掷腐蚀性液体,造成共13名警员受伤,需送院治疗。这是严重犯罪,除了伤害警察,也可能伤及其他无辜的人,必须予以严厉谴责。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声明并列出数条激进示威者可能干犯的罪行,包括《公安条例》第十八条“非法集结罪”,最高可处5年监禁;第十九条“暴动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第三十三条“在公共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最高可处3年监禁;普通法“公众妨扰罪”,最高可处7年监禁;及《刑事罪行条例》第六十一条的“刑事毁坏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等。

  声明最后谴责反对派议员鼓吹年轻人上街示威,令情况一发不可收拾,“如今,鼓吹之人都未能叫停,见有途人被示威者暴打,亦不曾制止。事态发展至此,反对派是责无旁贷。”

  亚太法律协会亦发表声明,严厉谴责肆意破坏立法会设施并强行闯入立法会者,又谴责部分所谓“泛民政党”及有关人等,假民主公义之名,怂恿及纵容该等人的疯狂违法行为,为争取选票而置市民安危于不顾。

  该会批评,有关人等的行为已严重超越了香港作为法治社会之底线,爱好和平的香港市民绝不容忍此等暴力冲击之违法行为,相关人等必须承担罔顾法纪之一切法律后果。

  该会并呼吁特区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使用一切有效手段以制止此等违法行为,尽快恢复特区的有效管治,还香港市民安宁。

  王吉显:“分流”者亦涉煽动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