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梁振英:用好“一国两制”的双重优势
http://www.CRNTT.com   2017-05-27 10:09:31


梁振英(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徐梦溪)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5月27日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做大会发言。

  梁振英谈及《基本法》的权威性、全面性、务实性、生命力,认为香港与内地的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不但能提升两地的整体竞争力,更可向世界提供跨制度区域合作的新经验,为“一国两制”的实践赋予新的意义。

  梁振英强调,香港会继续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方针,用好“一国两制”的双重优势,掌握国家的发展机遇,推动自身的发展,也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以下为发言全文:
  
  今天,我们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纪念座谈会,我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参与《基本法》起草和咨询工作的委员、中央官员、秘书处人员,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贡献,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经过二十年的实践,我想谈谈对《基本法》在四个方面的体会:权威性、全面性、务实性和生命力。

  权威性方面:《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订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性法律,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国上下,包括香港,都有责任认真和全面地遵守和落实《基本法》。《基本法》的权威性,也体现在它严谨和细致的起草过程中:历时将近五年,在香港广泛地征求意见,吸纳了社会各界别和各阶层的意见,而且先后两次就《征求意见稿》和《草案》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咨询。

  全面性方面:《基本法》不仅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针以法律形式订明,而且在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以及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民生、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各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宪制文件。

  务实性方面:《基本法》的条文切合落实“一国两制”的实际情况,务实性强。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实质性任命权。香港是一个特别行政区,并不是主权国家,因此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选举,只可以和一般的地方政府比较,而不可以和主权国家比较。在民主国家地方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没有类似香港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全面的财政支配权,自治权较香港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是由于中央的额外授权,所以中央保留了对行政长官当选人的任命权。这是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因应香港的实际情况而作出制度设计的例子之一。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