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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绝不容许“港独”分子就任立法会议员
http://www.CRNTT.com   2016-11-07 09:16:05


  中评社香港11月7日电/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6日表示,不久前香港立法会部分候任议员在就职宣誓时的恶劣表现,已经严重触碰“一国两制”的底线,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政府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滋长蔓延,立场鲜明、态度坚决,绝不会容许“港独”分子就任立法会议员。

  当日下午,张晓明与部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及省市区政协委员等约200人会面,向大家通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解释的有关情况及考虑。

  新华社报道,张晓明在会面时重点阐述了这次人大释法的正当性。他表示,从释法的目的来说,这次释法主要是针对“港独”问题,通过把好依法宣誓关,打击和遏制“港独”活动,维护国家安全,这是天经地义的;从释法的方式来说,人大常委会完全有权也有责任主动释法;从释法的实际需要来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内部、立法会主席与特区政府之间以及香港社会都已出现较大争议,并严重影响到立法会运作,释法确有必要。

   他还表示,从释法的时机来说,由于法院审理案件的持续时间以及判决结果都有不确定性,加之有关判决会引发行政、立法机关和法院联动,惟有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及时释法,才能确保避免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从释法的影响来说,释法不仅仅是针对这次宣誓风波,也不完全是针对法院判决,而是对今后所有相关公职人员的宣誓和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今后处理宣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都可提供普遍、清晰的依据和指引,并可以起到正本清源、息纷止争、划明底线、完善制度等作用。

  张晓明强调,中央政府一直珍视香港的法治。关键是在我们谈论香港法治的时候,一定不要把基本法撇在一边。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是香港法律体系中位阶最高的法律。香港基本法对于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享有哪些权力、特区享有哪些权力、它们之间的关系怎么协调,已经作了总体设计,并有明确规定。

   他说,中央享有的权力与特区享有的各种高度自治权是两个层面的权力,其运行并行不悖。真正尊重和遵守基本法,就要既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维护香港的司法独立,又要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力包括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把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当做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香港的司法权和司法独立置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框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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