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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戈平:可“逐个陈述逐个表决”产生候选人
http://www.CRNTT.com   2014-06-09 00:36:32


北京大学教授饶戈平在“广泛代表性的内涵和意义”研讨会上发言(中评社 李仕奇摄)
  中评社香港6月9日电(实习记者 邓冠英 李仕奇)北京大学教授饶戈平昨日在港出席香港政改相关研讨会时建议,在提名委员会确定参选人之后,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过程采取“逐个陈述、逐个表决”的方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昨日邀请持不同政见学者或者议员举办“‘广泛代表性’的内涵和意义”研讨会,饶戈平在期间提出“逐个陈述、逐个表决”概念。他同时表示,该建议只是应大会要求,针对提名委员会“民主程序”进行分析,并不是一个十分成熟的方法。不过,同场出席活动的公民党议员梁家杰认为,饶的提议及态度体现“有商有量”精神。

  表明只以个人身份参加活动的饶戈平表示,提名委员会的民主程序与其组成有关,但更多强调的是工作过程的程序民主,不能将组成与工作过程混为一谈。

  饶戈平认为,过去行政长官的选举过程都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效果很好,未来的提名委员会也不妨参照这一原则设计其工作程序。饶戈平还引用“民主理论之父”Robert Dahl的民主判断标准,即有效参与,平等投票,充分知情,对决策议程的最终控制等。这些见解认受度很大,可作为提委会“民主程序”的参考依据。

  根据以上原则与标准,他提出“逐个陈述、逐个表决”的建议。具体而言,提名委员会确定参选人选之后,要求每个参选人向提委会陈述政见,以保障全体提名委员的知情权,以及保障参选人的陈述权利。之后,提委会逐个表决,结果公开,选票最多的N个参选人可成为候选人。饶戈平表示,整个陈述与表决过程可考虑向香港社会公开,体现全体选民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程序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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